根据我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彭水自治县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招聘优秀实用人才,让更多优秀考生有机会参与本次招聘,促进公开、公平、公正选人用人,经研究,现将原简章部分招聘条件作如下调整:
将《彭水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原学历(学位)条件“应聘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且大学期间已修必修课程成绩无补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可放宽到专业类本科院校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2.获专业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3.大学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70分以上。(三)苗语教师、校医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要求大学期间已修必修课程成绩无补考。”调整为:
“应聘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相应学位的2017年应届研究生或国家重点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批次招聘)。(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且大学期间已修必修课程成绩无补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可放宽到专业类本科院校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2.获专业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3.大学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70分以上(第二批次招聘)。(三)苗语教师、校医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要求大学期间已修必修课程成绩无补考。”
其他招聘条件不变。
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