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名额
本次遴选名额17名,具体遴选单位及职位详见《彭水自治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1.遴选范围:除县管实职领导以外的全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且符合遴选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考。
2.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在乡镇、街道和县级单位工作满3年(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可合并计算;同一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单位的视为在同一单位工作);
(4)2016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3.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遴选范围: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经遴选、调配等方式至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转正录用时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的除外);
(6)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因违反公务员遴选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805室)报名。咨询电话:78495260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学历证明;③在现单位的录用文件和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文件(以组织人事部门正式文件为准,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④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附件3)。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于《报名表》);⑥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
3.开考比例:拟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改报机会只有一次。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3:00至5: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年限、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4月19日。其中,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9日(不含4月19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遴选机关不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则只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
2.面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1: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职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终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考察。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申请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位、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笔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选确定。根据考生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
2.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它要求
1.经本次遴选的人员必须在新的单位工作3年以上方可流动。
2.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内外遴选。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