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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8-18 16:58:01信息来源:点击: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小学全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2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4〕1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考核招聘2017年毕业的定向武隆的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要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定向武隆的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27名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 长江师范学院培养,定向武隆区的小学全科教师专业2017届毕业生;

2.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定向武隆区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专业2017届毕业生;

3. 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 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1.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个人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个人在校期间有无处分及是否为党员、学生干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二楼组织人事科(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50号)进行报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面试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面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招聘方式

(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地点:2017年8月24日9:00,重庆市武隆区实验小学综合楼(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19号)。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8分钟左右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综合考核。

区教委根据应聘者在校期间个人课程成绩确定综合考核成绩。

(三)奖励处分等量化。

根据课程补考情况、在校期间获奖违纪等情况分别进行综合量化记分,纳入个人总成绩。

(四)成绩计算。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50%+个人综合考核成绩×40%+获奖成绩-补考及受处分成绩。

2. 总成绩确定当日通知应聘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定岗位,并提交书面申请给区教委。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当个人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及分数、英语等级、最高学历各科考试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顺序优先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面试、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xrsj.gov.cn/)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第一次聘用单位(含所辖学校)工作至少满4年后,方可在本区乡镇学校间流动;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至少满6年,方可申请外调和参加其他单位考调。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8995、区教委:023-77720801、023-77720032

 

 

附件:1. 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岗位情况一览表.doc

    2. 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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