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2017年6月13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的《江津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校贫困毕业生)简章》、2017年6月29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的《江津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31日—9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402260) 监察室:古丽,023-47271175 考试中心:王延柏,023-4727280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 江津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校贫困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2. 江津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江津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校贫困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附件2 江津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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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01 16:23:29信息来源:【点击:次】
江津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