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最低面试分数
1001001001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 226211050605 冯婉璐 110.100
1001001001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 226235093317 李 程 110.100
1001001001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 226243090304 尹飞艳 110.100
1001001002 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及科技管理 226232182315 李 思 105.900
1001001002 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及科技管理 226261042625 范梅凤 105.900
1001001002 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及科技管理 226261042710 刘嘉美 105.900
1001001003 建设与管理处建设管理 226211011306 刘晓晖 101.800
1001001003 建设与管理处建设管理 226221421215 王 磊 101.800
1001001003 建设与管理处建设管理 226221491307 于 洋 101.800
1001001004 水土保持处生态建设管理 226223033410 路 璐 106.700
1001001004 水土保持处生态建设管理 226243127304 余雄杰 106.700
1001001005 农村水利处农村水利管理 226223033411 白 杨 108.100
1001001005 农村水利处农村水利管理 226261042624 罗春艳 108.100
1001001005 农村水利处农村水利管理 226270011711 张晓航 108.100
1001001006 防汛抗旱办公室防汛抗旱管理 226222182407 罗建男 114.600
1001001006 防汛抗旱办公室防汛抗旱管理 226232101708 汪洪泽 114.600
1001001006 防汛抗旱办公室防汛抗旱管理 226232144029 孟 楠 114.600
1001001007 直属机关党委党务管理 226211020504 龙 玮 117.100
1001001007 直属机关党委党务管理 226212140403 李颖颖 117.100
1001001007 直属机关党委党务管理 226231230711 徐 骞 117.100
1001002001 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 226232121522 朱静思 107.900
1001002001 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 226261042705 贾 宪 107.900
1001002001 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 226270181617 李会会 107.900
1001002002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 226222132004 刘子莹 102.100
1001002002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 226222166107 张晓晨 102.100
1001002002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 226223033429 杨 雪 102.100
二、参加面试人员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1月24日前通过传真(传真号:0431-85607142)进行面试确认。标题统一为“考生×××(姓名)确认参加2014年松辽委×××(职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考生签名。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提前两天通知我委,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委将按规定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4年1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委,逾期未邮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松辽水利委员会人事处,邮编130021。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确认材料”,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携带邮寄材料的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4年2月18日8:00—16:30到松辽水利委员会人事处(907室)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面试开始时间:9:00;入闱时间:8:30(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面试开始时间:13:30;入闱时间:13:00(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松辽水利委员会办公楼(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具体地点考生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31-85607146 85607147
传 真:0431-85607142
2.单位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解放大路与天宝街交汇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