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际,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职数
此次公开选调名额6-7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参公编1名(江津区市政监察支队永兴大队),事业编制2名(农业服务中心2名)。
三、选调范围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拥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品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9月20日。
(六)承诺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服务3周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选调方法
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党群办(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90014841@qq.com。
3.报名资料:
(1)《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4.联系方式:杨艳 肖方霞(15922770263、13594065744)。
(二)资格初审
永兴镇党群办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以后程序。
七、选调程序
(一)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江津区永兴镇政府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缺额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四)集体研究:由中共江津区永兴镇党委根据考察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五)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八、相关说明
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对本次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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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