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双桥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3名,重庆市大足区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报名;对行政编制人员报名参公事业编制的,选调(聘)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选调(聘)岗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二)其他条件
双桥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3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教育、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等专业,有办公室、文秘、法律、环保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 发布简章
5月13日,通过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
1.时间:截止至2014年5月31下午5:30。
2.方式:本次选调通过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qjkhb@sina.com。
3.要求: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①《双桥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须单位盖章);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③报名环境监察岗位的需提供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④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2张;现场复审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双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环保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考察人选,报双桥经开区管委会审批确定考察人员。
(四)考察
对考察人员,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环保局、纪工委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经开区环保局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双桥经开区管委会审批确定选调人员。
(五)调动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43393857
附件:1. 《双桥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 《选调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