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名单附后)
二、公示期限: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3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52218661、52218882
四、公示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二)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对所反映问题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录用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再进行研究是否录用。
特此公示
附件:开县2014年上半年公招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公人员)公示(第一批).doc
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