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自述》和《考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附件2)。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证明。
2、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3、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4、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此外,还须提供《在国外留学期间的情况介绍》。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本人亲笔签字。面试现场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1.撰写《自述》、《在国外留学期间的情况介绍》和填写《考生情况调查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的有关要求
2.《考生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