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tianpf@cqciq.gov.cn。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局(办事处)××职位面试”(如:张三确认参加重庆机场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16日前传真至023-67734172。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并在面试当日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接受审核。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40002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特别提醒: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日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参加面试抽签。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7年3月8日至3月10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抽签。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详细地址见附件2)。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入围分数线 备注 面试时间
1 万州局卫生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1001 刘声迪 672214210321 118.400 2017年3月8日
2 孙慧宇 672223132126
3 杨丽萍 672233371611
4 涪陵局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2001 何菲菲 672237662605 107.700
5 石芮伶 672250121928
6 唐超 672261216914
7 涪陵局法制与文字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2002 刘谦 672250051415 118.600
8 张馨丹 672250061912
9 聂莉 672250075319
10 两路寸滩局单证审核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1 庞骥 672211790802 120.800
11 王誉霖 672250074424
12 邓芝华 672250074716
13 张晓阳 672250130519 递补考生
14 彭媛 672250144723
15 张弘 672250145117
16 两路寸滩局卫生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2 文楠 672221371318 118.300
17 陈秋男 672222179230
18 曾晓露 672250132720
19 两路寸滩局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3 贾晓光 672250042525 117.800
20 杨春平 672250081303
21 彭华秋 672250145330
22 两路寸滩局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4 江雯迪 672211711023 115.900
23 沈蜜 672211764003
24 肖植升 672211781018
25 蔡翔 672242092621
26 陆慧慧 672250040522
27 范潇 672250054512
28 张优菊 672251110226
29 王越 672261216925
30 王玉琴 672262050716
31 两路寸滩局危化品检验监管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5 汪祺 672232156127 117.300
32 伍娅敏 672235113324
33 冉循 672250053111
34 两路寸滩局信息化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6 张謇 672211511619 123.700
35 支笠 672232130517
36 陈永洲 672239332313
37 两路寸滩局档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3007 吴沅微 672232101409 119.000 2017年3月9日
38 秦溱 672241260928
39 刘伟 672251147407
40 机场局卫生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4001 雷曦兵 672221462214 106.600
41 袁丁 672231281918
42 夏青松 672234083630
43 刘念 672235604224
44 魏雪雨 672237563209
45 赵波 672239194422
46 王沙沙 672239261723
47 李睿 672241031708
48 任方 672241031730
49 郭怀超 672244330825
50 刘晓 672250051312
51 陈芳媛 672253134126
52 机场局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4002 曹宇恒 672211791629 115.700
53 王旭 672221182002
54 田沂民 672232120723
55 张顺 672237246524
56 孟鸿洲 672242175827
57 林志强 672250104213
58 机场局法制与文字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4003 李芹芳 672242165807 125.800
59 杨可晗 672250061505
60 石斌 672250121222
61 张缤予 672250151215
62 机场局食品检验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4004 徐泽宇 672221771812 121.400
63 张俞昊 672232115210
64 刘家兴 672251107315
65 西永局财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5001 江燎莹 672245470806 105.400
66 段舒阳 672250053212
67 姚漫漫 672250062822
68 王志宏 672250132220
69 西永局食品检验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5002 刘蕊 672211741627 128.600
70 李春丽 672242084918
71 何文晶 672244330818
72 西永局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5003 汪子淳 672211741725 116.300
73 王念 672223132203
74 李亚兰 672262071413 递补考生
75 西永局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5004 王琳琳 672250104110 102.000
76 陈罗意 672250142229
77 史宇 672251072905
78 九龙坡港局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6001 廖秋菊 672250063111 119.200 2017年3月10日
79 0601006001 徐杰 672250100206 119.200
80 0601006001 胡昊旻 672251047409 119.200
81 九龙坡港局法制与文字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6002 张方银 672250076911 116.300
82 郭无瑕 672250113907
83 丁斌斌 672250145310
84 邮局办事处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7001 周岚 672244330914 113.100
85 李凌 672250053811
86 张阳 672261217012
87 铁路办事处食品检验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8001 向晓辉 672250111416 114.500
88 郑雪雯 672251077404
89 周坛 672261217017
90 铁路办事处卫生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8002 郑维霞 672212372606 116.300
91 张婷 672244330826
92 何圳洁 672251112118
93 铁路办事处单证审核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8003 陈妍羽 672250102121 122.300
94 唐颖 672250150308
95 向小翠 672261217008
96 铁路办事处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8004 陈景超 672211940717 111.400
97 杜文华 672250122526
98 刘藩 672261217028
99 永川办事处单证审核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9001 杨其桔 672232200503 125.400
100 王琼瑶 672250150329
101 韩选梅 672251125430
102 永川办事处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009002 陈丹 672214171320 109.800
103 黄盼盼 672222163022
104 周琴 672250121704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及要求: 体检在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及其有关要求将逐一通知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体检费由我局承担。
考察有关规定。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递补顺延考察人选。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者,请主动告知我局。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和交通线路,特别注意面试时间安排,以免迟到。
联系方式:023-67734172。
附件1: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附件2: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通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