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2月1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
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youguan@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电子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16日17时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6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海南省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邮政EMS寄送(以寄出邮戳为准),但须于2月16日前寄出(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收,邮编:57020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3月9日9:00至12:00进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三楼。考生请携带资格预审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10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5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资格复审意见的准考证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地点: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
交通路线:乘204路到邮电大厦站下车后南行10米即到(南宝路与椰林路口交叉处),或乘坐13路、38路、60路等到明珠广场站下车后东行200米至南宝路22号。
4.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请考生密切留意海口天气及考点周边交通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保证按时参考。
联系电话:0898-66555948
传真:0898-66555935
电子邮箱:hainanyouguan@126.com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相关证明样本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