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工作人员84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7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3)(以下简称《公招计划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2012年下半年修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符合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见《公招计划表》);
4.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身体要求;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县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川街道大北街原县劳动局五楼)。
(三)报名手续: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到指定地点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铜梁县2012年公招考试报名表》(附件4,A4纸打印),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公招计划表》,每科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2月18日在重庆市铜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http://tongliang.cqhrss.gov.cn/),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公招计划表》中各个招聘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采取备课、讲课(实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新闻中心的新闻岗位面试采取实作(新闻采写等)的方式进行;其余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面试前1天,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的要求执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法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8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
附表:
1.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其他事业单位).xls
2.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卫生事业单位).xls
3.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教育事业单位).xls
4.第四季度公招报名表.xls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工作人员84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7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3)(以下简称《公招计划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2012年下半年修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符合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见《公招计划表》);
4.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身体要求;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县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川街道大北街原县劳动局五楼)。
(三)报名手续: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到指定地点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铜梁县2012年公招考试报名表》(附件4,A4纸打印),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公招计划表》,每科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2月18日在重庆市铜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http://tongliang.cqhrss.gov.cn/),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公招计划表》中各个招聘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采取备课、讲课(实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新闻中心的新闻岗位面试采取实作(新闻采写等)的方式进行;其余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面试前1天,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的要求执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法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8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
附表:
1.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其他事业单位).xls
2.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卫生事业单位).xls
3.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教育事业单位).xls
4.第四季度公招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