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永川区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1月18日—11月2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7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电 话:023-4982242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公招公示(第二批)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