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聘用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
(五)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等,不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11”、“985”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023—46772981。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填写《荣昌县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章的《荣昌县2011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推荐表》(附件3)报名。并承诺在2012年7月31日前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审,如无法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或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四、考核
依据《荣昌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暂行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直接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要求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有关单位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直接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所考核招聘人员本科生须在我县工作8年以上;研究生须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工作2年以上。
九、纪律要求
直接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在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荣昌县2011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附件3:《荣昌县2011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