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梁平县87个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共235名工作人员,报名者不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由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中共梁平县纪委(县监察局)监督下对应聘考生进行考核。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梁平县201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12年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和“985”工程高等院校符合《一览表》中要求专业的2012年度一本以上毕业生;卫生系统医、药、技专业全日制医药普通高校2012年度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类岗位须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卫生类岗位须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重庆医科大学和陈家坪会展中心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和陈家坪会展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会议室(学生二食堂顶楼)。
(3)报名联系电话:姚老师023-53224012,13896313909;
2.重庆大学(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6日。
(2)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6117教室(电气工程学院)。
(3)报名联系电话:姚老师023-53224012,13896313909;
3.重庆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7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校友食堂3楼。
(3)报名联系电话:姚老师023-53224012,13896313909;
4.西南大学(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1月28-29日上午9:00-17:30前。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
(3)报名联系电话:姚老师023-53224012,13896313909;
(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的2012年度毕业的证明、学业考试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中共梁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由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招聘小组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学业成绩、在校德能勤绩表现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
五、考核
招聘采取考核考察(考核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学生考核方式为说课讲课、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谈问答)的方式进行(详见《一览表》)。
(一)考核时间:2011年11月25日9:00至2011年11月29日下午17:00止。
(二)考生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证明)及其他证件原件于2011年11月25日9:00起在报名现场进行考核资格确认。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说课讲课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等时,除用人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依次以学历、职称和在校学习成绩高者优先)。考核考察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同时应聘者与梁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签订《公开考核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由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在校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考核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时,参照第五条第(三)款方式进行。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由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编制和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凡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53224012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