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吸纳优秀人才,打造高效精干的创业人才队伍,加快推进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集中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分别是:文秘岗、项目开发岗、招投标合同管理岗、建筑设计师,安装工程师、景观园林设计师、建筑工程管理岗、监理工程师等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富有团队意识和创业精神;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应聘人员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龄统一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有特殊要求的,已在《招聘职位表》中注明);
5.具有至少3-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已在《招聘职位表》中注明)
(二)具体条件
具备拟任职位的学历、任职资格、相关专业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特别优秀的,经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站和报纸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
报名参选者按照公告内容自愿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对照报名基本条件和各岗位的具体资格要求,集团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初试的人员名单。在资格审查及后续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数额比例须达到10:1。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集团公司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该职位招聘名额,或终止该职位招聘。如决定终止该职位招聘,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初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主要是对候选人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进行考察。初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话告知候选人。
(五)复试
初试结束后,按复试人员数与招聘数额5:1的比例(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的情况除外)确定复试环节的参加人选,若最后一名的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话告知候选人。
(六)体检
按照通过复试人员数与招聘数额1:1的比例(若最后一名复试成绩并列,则均纳入体检环节)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人员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七)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进入政审环节的候选人,集团公司党建人事部工作人员通过调阅档案、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候选人的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和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若政审考察不通过,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讨论决定及公示
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体讨论比选决定相应职位的试用期人员名单,并在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职位招聘终止。
(九)试用及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一般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待遇;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 可通过传真、QQ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通过传真或QQ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一次性发到传真:023-62633009,QQ: 2575247126,我司将通过短信、QQ回复的方式反馈受理回执。
2. 9月3、4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接受现场报名。(其他时间只接受传真或QQ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8月31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下午17:00。(传真和QQ以收到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
报名应携带的相关证件:
1.应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应聘登记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否则报名无效。通过传真、QQ报名的,需在初试时提供该职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2号经开大厦3楼325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3-62967881 (现场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23-62633003 (平时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号码:023-62633009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1. 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应聘登记表
重庆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