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公务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8月5日至8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物价局
通讯地址(邮编):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大楼重庆市物价局803室
联系电话:
干部人事处:周熙 67512125
驻市物价局监察室:王雪梅 6751298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拟录用公务员公示表
市物价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