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市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结同志;
2.近5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4.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5.自愿在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
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遴选名额、范围及资格条件
共计面向重庆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行政、参公事业、事业编制人员遴选5名工作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综合管理职位的,请于2015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报考其余职(岗)位的,请于2015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岗)位报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单位盖章)、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录用文件和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需提供聘用文件和聘用审批表;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职(岗)位的,以及行政编制人员、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遴选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遴选单位属性自然调整。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人员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各岗位1:3的笔试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名额。每一轮成绩分别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每轮成绩、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内、“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1.笔试
考生于2015年8月6日(周四)工作时间内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8月7日(周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综合管理职位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其他职(岗)位的考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2013年6月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出版)为依据。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报考同一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职(岗)位遴选指标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同一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遴选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对拟遴选人员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职务确定
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遴选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遴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遴选单位的职数、岗位空缺情况重新确定职务,若无空缺,则只能确定为科员或九级职员。
未尽事宜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确定。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遴选的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府1号楼3楼)
电话:023-68780794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
电话:023-61968935
相关资料查阅网址:
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iulongpo.cqpa.gov.cn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九龙坡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九龙坡区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样式)
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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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单位及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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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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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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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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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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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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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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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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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行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专业 | 重庆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人员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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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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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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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 重庆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人员 | 男性,中共党员,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区(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工作经历,文字写作能力强。 |
区就业局基金管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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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2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历。 | ||
事业单位职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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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库管理站综合管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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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 重庆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人员 |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水文工程师资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水务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