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学院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7月15日— 7月2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
邮 编:400020
电 话:023-67752802
联系人: 郝俊杰 陈玺洁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15年7月15日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 公 示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