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记者4月5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市财政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的目的,是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置于动态管理之下。
市财政局人士透露,本次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此次清查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市级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清查核实。区县财政局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区域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查核实。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市财政局将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