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报考我单位档案管理职位的郑贇同志参加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名列第一,由于身体原因,当时无法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现本人身体恢复后,参加了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现拟录用为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市档案局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0506房间(400015)
电话:63896467
联系人:李军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拟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档案局(盖章)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