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中后期启动的房改也就有了一个存在至今的衍生品———经济适用房。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的在于让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拥有自己的房子,从而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从效果上来说,也的确让一部分人享受到了国家政策倾斜的果实。
而在走过多次弯路之后,从普通民众到制定住房政策的官员也纷纷明白,“居者有其屋”虽然可以引为一项基本社会福利,但“其屋”并非一定要居者所有,而是“所住”即可。舆论关打通之后,取消经适房的实际阻力也就成了政策具体执行者的利益考量。对于这样一种状况,中央的态度展现出了一定的弹性,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前不久曾表示:“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建设与分配决定是否保留。”但从长远来看,经适房的退出气候正在形成,其大势应不可阻挡,中央的政策弹性只是为了给予地方整改一定的空间罢了。
5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提出经济适用房不建套内厕所,一时间舆论汹涌。5年后的今天,中央的政策以认可的姿态回应了茅于轼的观点,即为了规避寻租,必须在提升监管的同时降低寻租者的兴趣。对于在规模上高歌猛进的中国大都市而言,要解决大量移民的住房问题,市场和政府应该有着明确的分工,对于所有无法甚至是不愿意在市场上购买住房产权的人而言,政府都应该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故而,取消建设过程效率低下、分配阶段充斥寻租的经适房正当其时,并轨廉租房、公租房,同时降低申请门槛、扩大服务人群,理当成为中国未来住房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方向。
除了经适房,保障房的种类还包括限价房、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