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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2016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6-05-03 14:57:51信息来源:点击:

酉阳自治县2016年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及职位

    本次招聘指标共4名,招聘岗位见《酉阳自治县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酉阳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至2016年5月11日,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5月11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少数民族报名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年龄为18-40周岁(1975年5月11日至1998 年5月11日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11年以来在各类招录(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担任村(社区)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的方式进行,4个招聘指标打捆报名,在聘用环节由县编办提供4个有空缺编制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选岗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具体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5月12日-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23-75559076。

    3.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在报名开始日前由个人向当地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填报《酉阳自治县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对拟同意报名人员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务、符合报名条件的任职年限等内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如报考条件不符合、填报信息虚假,一经查实,在相应环节取消报考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诚信报考。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事项:

    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推荐表(附件2);③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鲜章;⑥近期1寸免冠照3张。

    初审合格后需交纳笔试考务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5.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报名并缴纳考务费的人员,于2016年 5月20 日上午9:00-12:00,到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凭身份证、考务费缴纳收据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共两科,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100分,共200分。  

    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指标。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5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以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以1:3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生如有缺考环节,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参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各分项得分按比例计算后以实际得数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通过张榜并同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编办提供4个有空缺编制岗位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分别选岗,综合成绩并列时,则按本简章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金。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可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要严格按照招聘相关程序开展,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如有违犯考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酉阳自治县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酉阳自治县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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