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选调2016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就重庆市2016届选调生调剂录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名额
调剂名额共120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调剂对象
重庆市2016年选调生面试成绩合格且申请参加调剂的人员。已签订《重庆市选调生分配协议书》的,在考察、体检和签约阶段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请参加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报名
申请调剂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2016年选调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和学校签署意见的《重庆市2016年选调生政审表》(见附件3),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14:30—16:00到重庆领导干部考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0楼)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规定的所有材料。逾期未报名的,不再受理。
(二)确定调剂人选
对部分区县职位空缺的名额,首先在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递补。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均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较高学历、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担任较高学生干部职务的考生。个别岗位若无递补人选,则不再调剂。
对重庆市职位空缺的名额,在全市未确定为首轮递补人选且服从调剂分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待调剂人选确定后,结合区县需求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职位。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较高学历、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担任较高学生干部职务的考生。
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三)考察、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
根据调剂方法以及学校提供的书面政审材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按照《简章》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3898152、02363896932
访问网站: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
附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