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择优选聘忠县乐天小学校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公开择优选聘乐天小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优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教师、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本次优选范围: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服务未满5周年的;近3年参加忠县城区遴选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近5年(2011-2015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放宽到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选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5.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任教经历,近3年一直从事选聘学科教育教学工作(2013年9月及以前开始从事该学科教学);
6.符合《忠县公开择优选聘乐天小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中岗位条件(附件1)。
(二)其他条件(具备其一)
1.获市级特级教师称号或者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
2.取得市级学科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或者现场讲课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相应学科与优选学科一致);
3.获县委、县府及市教委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
4.相应学科现场讲课赛获县一等奖;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优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8:30-11:30
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81190190
3.报名手续: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2011-2015年《忠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量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工作岗位及其他相关条件证明、现任教学校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忠县公开择优选聘乐天小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按优选对象和条件,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7月12日14:3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说课,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按应选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年龄长者优先、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优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四)公示
县教委将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调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优选的,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存在影响优选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优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忠县乐天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保留原聘用岗位等级不变。
聘用人员须在优选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优选教师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优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