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县定于2016年7月13日、14日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卫生类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人1寸免冠彩照1张,到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体检报到。逾期不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请畜牧兽医类、计算机类、法律类、财会类、党校教育类及其他类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人1寸免冠彩照1张,到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体检报到。逾期不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请体检考生带足体检费(300元左右),于体检时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所需车费由考生自付,请体检考生带足体检所需车费。
五、为确保体检效果,请考生体检前注意充分休息、不要酗酒和熬夜。体检当天早上空腹。
咨询电话:023-52218882
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