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16人,具体职位见《巫溪县2016年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行政编制岗位遴选对象:巫溪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
参公编制岗位遴选对象:巫溪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岗位遴选对象:巫溪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管理岗及专业技术岗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县管领导干部不属于本次遴选对象。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计算时间均为2016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选派生尚未转正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4日
报名地点: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巫溪县2016年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纸质件,需要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须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相关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51522751
(二)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5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8月6日进行笔试,考试地点与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机关应用文写作、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以会计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如等额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巫溪县党政网”、“巫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报考党校的考生不参加单独笔试,笔试与面试一并进行。
(五)组织考察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以考察人员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六)试用
根据面试、笔试(能力测试)和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有关科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如无足够的合适人选,可决定减少遴选名额和试用人数。
(七)正式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表现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若试用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
2017年重庆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重庆人事考试网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