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本次遴选5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巫山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身份性质、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6.近三年内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的;
8. 近三年内有参加县内遴选考试进入面试放弃资格的;
9.品行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31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
3.资料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
5.报考比例: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岗位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未形成岗位竞争的,但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同类其他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选的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6. 领取《准考证》:2016年9月1日(9:00-12:00)本人在报名处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各100分,共200分。
专技岗位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两科各100分,共200分。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合堂的方式进行。
3.考核加分:
(1)荣誉类奖励。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凡是在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获得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巫山县委、巫山县政府表彰的 “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分别计2分、1分;获得国家部委、重庆市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分别计2分、1分。以上表彰奖励若是同一工作或项目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年度考核类奖励。为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有效管理行为,激励工作人员多作贡献。对近三年(即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符合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6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
考核加分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文件复印件一份,表彰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各遴选机关在9月1日上午11时前将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料报送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局汇总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时间:2016年9月1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管理基础知识》或《会计基础知识》成绩×50%+考核项目加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报考其它事业单位的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考核加分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若确定为体检人员本人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岗位的,在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调动。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考调人员职务或职称根据调入单位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
七、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巫山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部门 | 选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名额 | 基本条件 | 笔试比例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及电话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它要求 |
巫山县财政局 | 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管理 | 9级 | 1 | 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35周岁 及以下 | 不限 | 无 | 1:2 | 巫山县财政局 | 周老师023-57699366 | |
管理 | 9级 | 2 |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工商管理类 | 不限 | |||||||||
巫山县卫计委 | 巫山县卫生财务核算中心 | 财会 | 专技12级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 | 30周岁 及以下 | 不限 |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1:2 | 巫山县卫计委 | 曾老师023-57691917 | |
巫山县发改委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管理 | 9级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0周岁 及以下 | 男 | 无 | 1:2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 纪老师13996570345 |
2017年重庆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重庆人事考试网
注: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