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为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部队复退战士尤其是消防部队复退战士优先,招聘名额为25名。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招聘对象分为灭火救援岗位和厨师岗位,男性。灭火救援岗位有志青年皆可报名,部队复退战士尤其是消防部队复退战士优先,招聘名额为20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厨师岗位招聘名额为5人,应具备3级以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应聘灭火救援岗位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高162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在18至34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遵纪守法,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违纪违规记录。
(六)具备体育,声乐、书法、绘画、电脑、写作、摄影摄像、电器线路维修等特长的优先录取,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录取。
四、福利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一)参考工资标准
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月度绩效考核工资500元/月,年度奖金6000元每年。队员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按50元/年递增。
(二)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转正后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80%。
(三)签订合同
拟聘消防员与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
(四)社会保险
在工作津贴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另外个人缴纳部份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同时增加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共计六险。
(五)被装配发
按照《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关于统一配置消防文职人员服装的通知》,结合合同制消防员工作实际,统一购买服装。在劳动合同期间若违反劳动合同提前离职的,由个人承担服装费用。
(六)伙食标准
按部队标准执行,未就餐不退伙。
(七)日常管理
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统一食宿,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队各项规章制度。
(八)休假规定
每月轮休8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按照现役消防队伍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实行调休制度。当月轮休不累计到下月或与法定节假日连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到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填写《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1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3学历证书,4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复印件5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6张。(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
(二)考试
聘用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实行全程淘汰。
1.第一阶段:体能测试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15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合格者可进入第二阶段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第二阶段: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在第二阶段测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经考试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的,由重庆市永川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完成第二阶段测试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经考试、体检合格,由公安局出具政审合格材料后,由重庆市永川区公安消防支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岗前培训
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向拟聘用人员发出培训通知。拟聘用人员按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永川区公安消防支队(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76号)办理报到手续,接受为期1个月的消防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正式上岗未满1年主动辞职或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需按培训协议赔偿永川区消防支队培训费用。
2017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重庆人事考试网
六、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147号,2号站与3号站之间)
联系人:刘老师、孟老师
电话:023-49811888;023-85386999
七、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