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6年,秉承“财智人生、经纬天地”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人人、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和谐、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厚德、精业、严谨、奉献”的教风,“修德、砺学、强能、笃行”的学风,以“一手好书法、一幅好口才、一篇好文章、一手好技能、一幅好体魄”为素质拓展目标,努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30000多名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开设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与证券、市场营销等19个高职专业,在校生近8000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情况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情况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5.自愿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6.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