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教委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12月学院被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确定为“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经贸易系、生物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开办建筑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等32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6个、中澳合作推广项目1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1936年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6万多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国家的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人员。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六)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七)且具备《一览表》列出的其他招聘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flz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登记表和花名册则分别以“姓名+岗位名称+专业”的格式命名其文件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陈宏 邓洪
电 话:023-72806351。
网上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
(二)资格初审
学院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和《花名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将在12月10日后在学院官网(www.cqgmy.cn)上统一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本人签名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2017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等;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交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附件4)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的登记表(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附件: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