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18楼1801办公室
电话:023-63896661
联系人:李 伟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