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2014年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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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我市水上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市交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与业务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嘉陵江航道管理段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4、持有内河一类大副适任证书,其航线签注至少包含嘉陵江河口至合川和长江干线重庆至武汉2条及以上航线; 5、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局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市港航管理局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职位要求的毕业证、身份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航线资质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港航局组织人事处报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如 联系电话:89183583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 (二)资格审查 我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与业务技能操作测试。 2、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与业务技能操作测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3、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采取笔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业务技能操作测试分值100分,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业务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40%+业务技能操作测试×60%。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按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测试与业务技能操作测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我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内容为审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航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交通委员会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双方履行权利义务,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港航管理局负责解释。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均为硕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政府。自建院以来已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近十万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2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现设机车车辆学院、护理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50多个,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5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40名硕士。详见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zzrvtc.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7,进入“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八、其他事项 公开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请所有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主页及人事处网站,以免延误时间。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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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管理局2014年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21 10:02:38信息来源:【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