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纪监审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邮编:400065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023-61638807,13101391013
熊老师,023-61638079,1388391413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特别说明
1.补充招聘岗位拟于三月初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布。
2.已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将于2017年6-7月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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