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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重庆巴南区人民检察院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09 15:14:06信息来源:点击: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精神,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职位与人数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13名。
 
  1.检察业务人员 10 名;
 
  2.检察调研人员1 名;
 
  3.检察宣传人员1 名;
 
  4.检察文秘人员1 名。
 
  三、遴选范围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检察事业;
 
  3.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7 年 1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中,报考检察调研、检察宣传、检察文秘岗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岗位条件
 
  1.检察业务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及以上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或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或公安机关法制科、刑事侦查、经济侦查等业务部门工作经历,所办案件无错案。
 
  2.检察调研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及以上法律调研工作经历,且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3篇及以上。
 
  3.检察宣传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宣传工作经历,且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15篇及以上。
 
  4.检察文秘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文秘工作经历。
 
  五、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时—31日下午5: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在本《简章》中自行下载),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 bnjcy2012@126.com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023-66227206)。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 bnjcy2012@126.com 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2. 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 2012年6月3日(星期日)9:00—17:00时到巴南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由巴南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检察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发表文章刊物(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6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 1:3,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急需紧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所参加该岗位遴选笔试人员的最高分计算:
 
  (1)获得下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
 
  “ 十佳侦查员”、“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民行检察官”、“十佳宣传人员”、“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民行检察官”、“优秀通讯员”、“十佳法官”、“优秀法官”等称号(含其他同等级别、同种类型的奖励);
 
  (2)进入全国法律理论研究人才库或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20篇及以上的;
 
  (3)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媒体发表文章60篇及以上的。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遴选。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精神,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职位与人数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13名。
 
  1.检察业务人员 10 名;
 
  2.检察调研人员1 名;
 
  3.检察宣传人员1 名;
 
  4.检察文秘人员1 名。
 
  三、遴选范围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检察事业;
 
  3.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7 年 1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中,报考检察调研、检察宣传、检察文秘岗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岗位条件
 
  1.检察业务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及以上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或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或公安机关法制科、刑事侦查、经济侦查等业务部门工作经历,所办案件无错案。
 
  2.检察调研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及以上法律调研工作经历,且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3篇及以上。
 
  3.检察宣传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宣传工作经历,且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15篇及以上。
 
  4.检察文秘岗: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文秘工作经历。
 
  五、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时—31日下午5: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在本《简章》中自行下载),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 bnjcy2012@126.com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023-66227206)。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 bnjcy2012@126.com 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2. 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 2012年6月3日(星期日)9:00—17:00时到巴南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由巴南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检察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发表文章刊物(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6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 1:3,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急需紧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所参加该岗位遴选笔试人员的最高分计算:
 
  (1)获得下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
 
  “ 十佳侦查员”、“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民行检察官”、“十佳宣传人员”、“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民行检察官”、“优秀通讯员”、“十佳法官”、“优秀法官”等称号(含其他同等级别、同种类型的奖励);
 
  (2)进入全国法律理论研究人才库或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20篇及以上的;
 
  (3)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媒体发表文章60篇及以上的。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遴选。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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