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并已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上公布。参加我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的方式为邮件确认。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1月24日18时00分前发电子邮件至wuk@gxciq.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广西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按照我局规定的面试确认书格式(具体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关信息。
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主动告知我局并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具体格式见附件4)到0771-5514173。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局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2月20日9:30-1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南一里一巷12号(乘车路线见附件2)。
如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又未及时告知我局的,将视为“无故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上直接打印,不得自行下载空白表格填写;并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
5.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8.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不设置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4年2月21日进行,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10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8:50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南一里一巷12号(乘车路线见附件2)。
五、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面试工作结束后的当天,电话通知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同时,通过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gxciq.gov.cn)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2.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海珠、吴亢
联系电话:0771-5515406
自动传真:0771-5514173
电子邮箱:wuk@gxciq.gov.cn
附件: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