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名额及范围
遴选职位和数量: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1名。
遴选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的,遴选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遴选岗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身体健康;
6. 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7. 自愿在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服务5年以上;
8. 具有市、区(县)党委办公室(研究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或组织部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 受处分期间的;
3. 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4.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