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聘用形式
本次聘用为临聘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36名(详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文化学科教学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3)报考专业学科教学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4) 报考教学岗位,原则上需担任班主任。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以招聘岗位要求(附件2)为准;
5.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7.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8:30-10: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北校区自信楼
(二)资格审查
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小二寸近期登记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均进入专业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教学能力测试
专业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达到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达到面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达90分及以上落榜者,可申请服从调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空缺岗位,在调配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配人员。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专业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进入体检环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官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责。对于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六、薪资待遇面谈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牟老师
联系方式:023-65504790(座机)15826016638(手机)
请有意愿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提前将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邮箱418975468@qq.com。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