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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酉阳自治县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8-09-27 15:04:20信息来源:点击: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对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1982年9月28日后出生);

  4.在资格现场审查开始之日前,须已取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对应执业资格证;

  5.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7.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及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酉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报名参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及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以及考生在笔试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考聘的,以及属禁止报考情形人员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聘资格,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至9月30日17:00前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ouyang.gov.cn,网址下同)首页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服务器关闭报名申请时间:2018年9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至2018年10月2日上午8:3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日21:00---次日6:00为系统结算时间,不能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8:30—2018年10月11日24:00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次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10月11日在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网上报名通过并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网上报名已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之比)为1:2。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酉阳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测试总分值100分,具体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10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请考生于2018年10月15日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笔试有任何一科缺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7日

  2.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一楼会议室(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南路292号)。

  3.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有户口限制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并应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所要求的户口(因高考升学户口迁到高校的2018年应届生以高考前的户口为准);(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及以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相应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规定的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才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2018年10月18日酉阳人力社保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面试比例未达到1:2须递减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无法递减招聘指标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23-8153601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1.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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