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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渝北区人民法院委托,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到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司法警察岗位
1、 招聘人数:
女性1名(工作地点 洛碛法庭)
2、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团以上军事比武获奖者、公安警察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
(3)年龄在20至35周岁之间;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双眼视力1.0以上,男性裸高1.75米以上,女性裸高1.65米以上。
(5)派遣至法庭人员,工作日期间需要驻庭。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重庆两江人才网(http://www.ybhr.net)特色招聘板块,自行下载本简章附件《司法警察岗位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19年7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报名表word文档以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 “司法警察+姓名”) 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cqybfy2009@163.com)。
请报考人员自行对照岗位招录条件报考,符合条件人员考试当日审查后直接参加考试,不再单独进行资格审查及考前通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证明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时间:2019年7月31日10:00-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参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身高测量和资格审查。
2、地点:渝北区人民法院(具体考室见法院正大门指示牌)。
3、需携带的资料: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纸质件,本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报考人员合适着装,做好体能测试准备。
4、考试内容
司法警察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体能测试:女性包括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男性包括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原则上不复查。若因身体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参加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实行人才派遣。
三、工作待遇
司法警察岗位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每月2450元,“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缴纳;
2、执勤补助每月200元。
3、绩效考核(称职以上)每季度450元;
4、年终一次性奖励:称职每年2000元、优秀每年3000元;
5、在院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开始计发在本院工作年限金,满一年后每月200元,满三年后每月300元,满五年后每月500元。
6、工作地点在法庭人员可提供住宿。
四、本简章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另,考虑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人才后备库,今后如渝北区法院有人员需求,将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直接递补。
附:司法警察岗位报名表(请务必正确填写电话号码,张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