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事考试信息交流:7126605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考核招聘定向梁平小学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人数64名。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小学全科定向梁平毕业生10名;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未按时毕业的小学全科定向梁平学生2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应届小学全科定向梁平毕业生50名。
2.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应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定向梁平毕业生2名。
(二)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1.招聘对象以外的所有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在2019年7月29日8:00至7月30日18:00登录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http://61.161.109.123:8080/),提交报考申请。
(二)资格审核。
8月2日到区教委人事科401室进行资格审核,需要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一寸证件照2张。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小学全科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面试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分值为100分。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小学全科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按班级排名折算成百分制)×40%。
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按分数折算成百分制)×50%。
2018年未按时毕业的2名小学全科定向梁平学生,其在校学业成绩按60分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选岗、聘用及待遇。
选岗时间初步定在8月中下旬。选岗聘用的学校名单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后在重庆市梁平教育网进行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如下方式选岗:学前教育按总成绩名次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一样,按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小学全科按考核抽签时分为的两组,依次按总成绩名次为序进行选岗,两组同一名次按折算的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折算的在校学业成绩相同,则比较在校奖学金获得情况,获奖等次高的优先选岗,若等次一样,则获得同等次奖学金次数多的优先选岗。单位选定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间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
考试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在梁平教育网 “人事报名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lpxedu.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53239922 、53239936。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报名信息表
附件1
梁平区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招聘名额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
梁平区教委所属乡镇农村小学或幼儿园 |
小学全科教师 |
专技12级及以上 |
6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小学教育 (全科教师) |
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
2014、2015年 级订单定向(梁平区)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 |
2 |
学前教育教师 |
专技13级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早期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 |
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
2017级订单定向(梁平区)培养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
附件2
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证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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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籍贯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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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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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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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毕业学校 |
全日制学历毕业专业 |
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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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从初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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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学习 |
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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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 |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
颁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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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联系方式 |
手机: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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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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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后果自负。自愿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六年及以上。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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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主要简历从读初中填起,不间断,其相关内容与实际要完全一致;2家庭住址填写考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填写考生户口所在地址,均从X省(市)X区(县)X镇(乡)X街道(村组)详细填写到门牌号;3学生请准确填写学位类别及层次。如:教育学学士;理学学士等。签字须手签不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