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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我区面向2019年毕业免费师范生、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54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綦江区面向2019年毕业免费师范生、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者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正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天星大道55号(南州中学大门旁)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联系人:李光余,联系电话:座机023-85888907,手机17323999101。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面向2019年毕业免费师范生、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
(3)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须提供定向綦江的协议。
(二)考试考核
此次公招考试考核方式分别为: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学业成绩计分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1.考试考核时间
考试考核时间定于2019年8月10日,请所有考生于2019年8月9日上午9:00-12::00到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综合科(具体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服务中心A栋506房间)领取应试人员考试须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应试人员考试须知为准。
2.考试考核(模拟上课)
考试考核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委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师基本功和素养,分值100分,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学业平均成绩得分。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根据培养学校提供的学业平均成绩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学)。
4.确定总成绩及拟招聘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70%+大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其他岗位考核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对初步确定招聘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试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优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经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6年及以上,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qjr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23—8726870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綦江区面向2019年毕业免费师范生、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 綦江区面向2019年毕业免费师范生、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