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事考试信息交流:712660507
精神科护士(5人)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1.男性,身高170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及以上。
2.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基础护理操作熟练;
4.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亲和力,富有爱心,工作踏实、肯吃苦。
精神科医师(不限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负责住院患者的医疗工作,并承担住院、门诊的值班工作。
学历要求: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其他条件: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注册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薪资待遇:政策性工资+绩效
精神疾病预防控制科干事(1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临床、护理、心理学、公共卫生等医学专业;
3.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从事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者优先;
6.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
岗位职责:
精神疾病预防控制
信息编辑、报表统计、基层督导、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