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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船司法所因业务需要,经石船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性别不限);专职人民调解员兼社区矫正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1名(限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它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热心基层工作,具备团结协作,联系群众,乐于助人,品行端正,勇于奉献。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
(六)、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熟悉网络维护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每个职位报名人员不足1:3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笔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进行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等。考试时间2019年27日上午9:30。
(三)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内容是办公自动化操作。
(四)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录用人员通过资质审核,体检合格后,即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渝北区石船司法所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五、录取后待遇
录用人员月综合收入4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并由镇政府免费提供上下班交通车和早、午工作餐;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石船镇政府其他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