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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江北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100名,其中北师大现场招聘20名,西南大学设点招聘80名,招聘学校及岗位见《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北师大现场招聘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和《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西南大学设点招聘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北师大现场招聘对象:
(1)就读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
(2)就读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
(3)就读于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100位国(境)外高校2019—2020学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证上的专业与招聘简章专业一致。;
2.西南大学设点招聘对象:
(1)就读于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并取得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
(2)就读于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500位国(境)外高校2019—2020学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比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证上是专业与招聘简章专业一致;
3.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岁。
2.资格条件
(1)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岗位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英语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2)取得相应层次且与报考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证。
(3)其他必备条件
必修课每科成绩在70分及以上、选修课每科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高、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①学习成绩优秀,至少获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并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③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④有特殊专长,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须加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4)以下人员可不受上述第3条“其他必备条件”限制:
①就读于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并取得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且必修课每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每科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
②获得省部级奖励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者;
③就读于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并取得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2020年全日制公费师范生;
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北师大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9:00-14:00,地点:北师大就业中心。
考核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西南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17:00,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属于招考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每人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
北师大现场招聘考核:
1.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分值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开考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科目测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3.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签订意向协议。根据考生总成绩,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意向协议。当某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时,则专业科目测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点张榜公布。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拟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招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西南大学设点招聘考核: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低于20人(含20人)的采取现场说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报名人数高于20人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说课开考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所有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科目测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结构化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当场公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https://www.cqjb.gov.cn/)。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由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其结论不合格的,产生的岗位缺额若需递补,应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 究明确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小组中按照同一面试方式开展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全部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后至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将该考生信息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考生将承担相关不利影响。
(四)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用人单位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经区人事部门审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江北区人社局、江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委:67854760。
附件:
1.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北师大现场招聘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2.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西南大学设点招聘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3.高等院校参考名单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