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事考试信息交流:712660507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3名。
二、岗位条件
(一)政治思想优秀,品行端正,热爱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相关学科教育经历,持有国家OPO协调员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三)本科年龄28周岁及以下,硕士33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有神经外科、普外科、神经内科、ICU、手术室、急诊临床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能力。
三、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一)代表器官捐献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捐献见证、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在OPO办公室划定区域内各自从事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
(三)接受OPO办公室动态监管、培训和考核。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负责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和咨询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全身心投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
(五)主动学习、掌握、传播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发现识别潜在捐献者,宣传推动捐献者及家属对人体器官捐献的了解与认同,并收集相关信息,保护捐献者、接受者的个人信息,维护捐献者、接受者的合法权益。
(六)发现潜在捐献者,应及时向DCD实施科室和OPO办公室汇报潜在捐献者的基本情况、相应的DCD协调和实施进展。
(七)解捐献者家庭背景,与潜在捐献者亲属进行沟通交流,讲解器官捐献的基本常识、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争取家属理解、支持,最终自愿捐献。
(八)协助OPO的医学专家进行相关医学评估,核查捐献者疾病(损伤)及预后评估、死亡判定、终止治疗意见等。
(九)代表OPO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署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见证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署人体器官捐献意愿(同意)书。
(十)监督对捐献者进行体外膜肺氧合(ECMO)替代体外循环等医疗干预措施的实施。
(十一)接受OPO办公室派遣,协调捐献器官获取与运送的工作安排,见证记录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和运送的全部过程。
(十二)负责捐献完成后相关资料(捐献者生前照片、本人或家属签名的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复印件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制作对捐献者缅怀纪念的电子资料。
(十三)人体器官捐献案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向捐献者近亲属通报捐献结果。
(十四)参与协调对捐献者家属的慰问及捐献者缅怀纪念等工作。
四、待遇
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考核安排
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人事处报名,简历审核通过后参加试岗。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
联系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人事处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7号楼5楼520室
邮政编码:400014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331805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