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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2名教练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教练员12名。具体详见《永川区2020年考核招聘中小学体育类教练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体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4.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7.自愿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对照简章和《一览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永川区教委人事科,联系人:钟其敏,联系电话:49872524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5。
(四)专业审核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公布报名人数情况: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2020年1月15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公布。
五、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2020年1月16日前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为现场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项目专业能力和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于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考核结束以后1-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教师资格证、获奖等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023-49820319 咨询电话: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023-49872524 永川区教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永川区2020年考核招聘中小学体育类教练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永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