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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渝北区人民法院委托,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派遣到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受疫情影响,该院原定于2020年2月10日招聘工作延期至本次简章确定时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 部分派遣至两江新区审判区[地址近两江幸福广场]工作)
1、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非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优秀者也可报名。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
(6)具备从事文职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7)同等条件下,速录员或电脑打字和手写记录速度快、质量高者优先聘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重庆两江人才网(http://www.cqybhr.net)特色招聘板块,自行下载简章所附的《应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20年3月20日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命名为“工作人员+姓名”,) 发送至cqybfy2009@163.com电子邮箱。2月10日前已报名人员无需重复提交报名表。
请报考人员自行对照招录条件,凡符合条件的,考试当日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考试,考前不单独进行资格审查及考试通知;但如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证明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请报考人员提供社区或小区物管开具的居家隔离证明,携带渝康码截图参与资格审查。
(二)考试
1、时间:2020年3月26日9:30 -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参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审查。
2、地点:渝北区人民法院(具体考室见正大门现场指示牌)。
3、需携带的资料: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纸质件,本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包括电脑同步录入、Word操作及文字速录。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原则上不复查。若因身体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各项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实行人才派遣。
三、工作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基本工资2700元, “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缴纳;
2、绩效考核(称职以上)每季度900元;
3、年终一次性奖励:称职每年2000元、优秀每年3000元;
4、在院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开始计发在本院工作年限金,满一年的在院工作年限金为300元/月,后每满一年上涨100元(最高700元/月)。
四、本简章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考虑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人才后备库,今后如渝北区法院有人员需求,将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直接递补。
附: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请务必粘贴照片、正确填写电话号码、使用本报名表格式报名,投递简历不视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