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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劳动仲裁岗2名;
(二)劳动仲裁立案接待岗1名;
(三)劳动能力鉴定岗1名;
(四)劳动监察辅助岗1名;
(五)工伤认定岗1名;
(六)劳动关系创建岗1名。
用工单位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备团结协作,乐于助人等良好品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开始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10:00,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15: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有意报名者请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招聘报名系统(http://119.84.135.6:81/)进行注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将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相关获表彰奖励证书的电子档材料进行上传,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如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证件,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实行网上审查,2020年3月30日资格审查结束,考生可前往招聘报名系统(http://119.84.135.6:81/)查看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100分制结构化面试,暂定4月3日(周五)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职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本次招聘岗位作相应空缺。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标准和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而产生缺额情况,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将按程序进行考察,对其有无犯罪记录、道德品质、能绩表现、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发出聘用通知,并签订劳动合同,派往两江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接受其日常管理。
四、工资待遇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用工单位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基本薪酬,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期限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用工单位需要可续聘。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各项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刘老师:023-67573931。
本次招聘为企业招聘,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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