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护理岗10名。
三、招聘范围
(一) 本次招聘范围为护理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卫生事业,有进取心和上进心,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但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可放宽:
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者,或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二)其他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并取得重庆市护士规培结业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在我院参加规培、委培护士。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垫江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5653029。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1张;学信网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垫江县人民医院规培生、委培生请到我院科教科开具培训证明。
3.承诺诚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作规定。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垫江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笔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视为弃权,笔试开考后30分钟内不允许交卷。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以免误考。
笔试科目为护理学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面试
面试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则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垫江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凡在我院连续参加规培或委培超过一年的考生在最后的总分值中加2分。
考试总成绩公示在垫江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选择。
六、体检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统一集中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试岗
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即进入试岗流程。
八、聘用及待遇
试岗考核合格与垫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医院同类同岗位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九、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是医院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垫江县人民医院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